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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校史资料征集公告

作者:时间:2020-09-10点击数:

时光荏苒,湖北美术学院即将迎来办学100周年华诞。为了更完整真实地展示学校发展的历程与办学成果,增强师生荣誉感和凝聚力,鉴往开来,激励后学,学校正在建设校史馆,现公开面向海内外校友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湖北美术学院各个发展时期形成的有历史价值的图片、文字和实物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的文字资料、照片、纪念品等。

2.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的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3.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含贺信、贺电、礼品、照片等)。

4.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的各类表彰、奖励的奖牌、证书等。

5.学校教职工和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含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6.学校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备课本、教材、教具、教案、仪器设备等。

7.学校各时期使用过的校徽、纪念章等。校友和师生员工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如早期的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毕业证、派遣证等。

8.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牌匾、拓片等。

9.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及通讯录,杰出知名校友事迹、简历、照片、作品等等。

10.校友创作的各类艺术作品。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文字、照片、声像材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要求

1.征集年限,自1920年起至今。

2.捐赠照片、音视频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和职务等。

3.属于个人捐赠的实物或资料,提供人请注明文献或实物形成的时间及简要情况。

三、征集方式

1. 接受捐赠,对符合校史资料收藏范围的实物、资料,档案馆登记造册,分类归档、永久保存,展出注明捐赠者姓名,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校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回原籍。原件或复印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3.由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档案馆 张凯 027-81317919

征集邮箱:20183202@hifa.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档案馆(行政楼119)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校友和各界社会人士积极支持校史资料征集工作,敬请各位相互转告,并向学校提供征集线索。

该公告长期有效。

湖北美术学院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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