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湖北艺术学院大事记

作者:时间:2015-03-1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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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省高教厅经研究决定,湖北艺术学院除本科外,还可另办部分二、三年制的专科班次。([59]高教教字第20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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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经省委研究决定,将武汉艺术师范学校合并到华中师范学院成为音乐、图画两系。([58]鄂文办字077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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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省高教厅研究同意,我院大学部增设本科雕塑专业(五年制)([59]高教教字第27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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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中南大区迁往广州后中南美专迁往广州,成为广州美术学院。少数教师留下。湖北省委决定在原来中南音乐专科学校、华中师范学院美术系及湖北群众艺术干部学院的基础上成立湖北艺术学院。并确定由密加凡、任清、王太刚等12人组成建校委员会。总号[5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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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经省委常委批准,朱明远任湖北艺术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职务,王太刚任湖北艺术学院副书记,林路任湖北艺术学院副院长,杨立光任湖北艺术学院副院长。(鄂发[58]38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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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间,我院组成了六个下乡工作大队分别下到我省六个专区,三十个县(市),116个公社、工厂、水库、电站、工地,281个点(生产队以上单位),与工农群众结合,实行“五同”,进行教学、劳动、创作与科学研究、采风、辅导、演出与展出等“六结合”活动。前后工作了三个半月,于19593月底结束返校。据不精确统计,美术队(组)在此期间共举办画展3次,办美术训练班93期,培养群众美术骨干1375人,展览民间美术工艺品1036件,进行现场美术教学活动144次,创作美术作品6000余件,收集美术素材36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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