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湖北艺术学院大事记

作者:时间:2015-09-1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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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省文化局、省教育厅与党组向省政府上报《关于湖北艺术学院调整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提出:该院本科美术部分到1965年办完为止,另成立美术院。舞蹈部分也是两年办完为止。音乐部分根据本省的需要仍拟继续办下去,湖北艺术学院名称不变,仍由省教育厅领导管理。

34日,省委原则上同意关于湖北艺术学院分院的调整方案。(鄂发[64]04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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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上午,省文化局召开会议,由任清同志主持,朱明远、杨立光和文化局有关领导同志参加,讨论了建立美术院的定名、方针任务、专业组织、编制等4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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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学院党委向省文化局、省委宣传部汇报了关于建立湖北美术院的专题讨论会议的初步意见。确定湖北美术院为从事美术创作、研究的机构。设立国画、油画、版画、年画年环画、雕塑、工艺美术、美术理论等专业工作室。人员编制定为行政骨干18人、业务干部50人,共计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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